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6031-2010 镍酸锂.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镍酸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

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镍酸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17 颜料水悬浮液 pH 值的测定

GB/T 5162 金属粉末-振实密度的测定

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方法

GB/T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 · 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13390 金属粉末比表面积的测定 氮吸附法

GB/T 19077.1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

GB/T 23365 钴酸锂电化学性能测试方法 比容量及首次充放电效率测试方法

GB/T 23366 钴酸锂电化学性能测试方法 平台容量比率及循环寿命测试方法

JCPDS(16-427) 镍酸锂 X 射线粉末衍射标准图谱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252—2006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化学成分

4.1.1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产品的化学组成中Li 与 Ni、Co
两种元素合量的摩尔比应在0.98~1.10之间。

1 质量分数/%

化学成分

主含量

杂质元素,不大于

Ni

Co

Li

K

Fe

Na

Ca

Cu

Cr

含量

45.0~55.0

5.0~15.0

7.1±0.2

0.03

0.03

0.03

0.03

0.03

0.01

1) Joint Committee on Powder Diffraction
Standards(粉末衍射标准联合委员会)。

GB/T 26031—2010

4.2 外观质量

产品外观质量应为黑色粉末,颜色均一,无结块。

4.3 水分含量

产品中的水分含量应不高于0.05%(质量分数)。

4.4 晶体结构

产品的晶体结构应符合JCPDS 标准(16-427)。

4.5 物理性能

4.5.1 振实密度

产品的振实密度应不小于2.0 g/cm³。

4.5.2 粒度分布

产品的粒度分布要求呈正态分布,特征值要求范围如下:

D₁o 应大于1.0μm;D 应为5 .0μm~10.0μm;D 应小于30.0 μm。

4.5.3 比表面积

产品的比表面积应为0.30 m²/g~0.70 m²/g。

4.6 pH 值

产品的pH 值应为10.0~12.5。

4.7 电化学性能

4.7.1 首次放电比容量

产品在规定条件下的首次放电比容量应不小于170 mA ·h/g。

4.7.2 首次充放电效率

产品在规定条件下的首次充放电效率应不小于87%。

4.7.3 平台容量比率

产品在规定条件下10次充放电循环后平台容量比率应不低于80%,100次充放电循环后平台容量

比率应不低于70%。

4.7.4 循环寿命

产品在规定条件下放电容量达到第一次循环放电容量的80%时,循环次数应不低于300次。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

5.1.1 产品化学成分的测定按供需双方认可的方法进行。

5.1.2 产品的化学组成中 Li 与 Ni、Co
两种元素合量的摩尔比按5.1.1测定的结果计算。

GB/T 26031—2010

5.2 外观质量

产品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5.3 水分含量

产品的水分测定按 GB/T 6283 的规定进行。

5.4 晶体结构

产品的晶体结构用X 射线衍射仪检测。

5.5 物理性能

5.5.1 振实密度

产品振实密度的测定按GB/T 5162 的规定进行。

5.5.2 粒度分布

产品粒度分布的测定按GB/T 19077.1 的规定进行。

5.5.3 比表面积

产品比表面积的测定按 GB/T 13390 的规定进行。

5.6 pH 值

产品 pH 值的测定按GB/T 1717 的规定进行。

5.7 电化学性能

5.7.1 首次放电比容量

产品首次放电比容量的测定按 GB/T 23365 的规定进行。

5.7.2 首次充放电效率

产品首次充放电效率的测定按GB/T 23365 的规定进行。

5.7.3 平台容量比率

产品平台容量比率的测定按GB/T 23366 的规定进行。电压平台为3.4 V。

5.7.4 循环寿命

产品循环寿命的测定按GB/T 23366 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
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
共同进行。

GB/T 26031—2010

6.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重量不超过5000 kg。

6.3 检验项目

6.3.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检验分为:

a) 逐批检验;

b) 周期检验。

6.3.2 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的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1个月应进行1次。当原材料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周期检验。

6.3.3 逐批检验

产品应逐批检验。

6.3.4 周期检验和逐批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数量见表2。

2

检验项目

取样位置

取样数量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检验类别

化学成分

在包装桶内

1/2处取样

每批1份

4.1.1

5.1.1

逐批检验

Li与Ni、Co的摩尔比

4.1.2

5.1.2

逐批检验

外观

逐桶

4.2

5.2

逐批检验

水分含量

每批1份

4.3

5.3

逐批检验

晶体结构

每批1份

4.4

5.4

逐批检验

振实密度

每批3份

4.5.1

5.5.1

逐批检验

粒度分布

每批5份

4.5.2

5.5.2

逐批检验

比表面积

每批3份

4.5.3

5.5.3

逐批检验

pH值

每批5份

4.6

5.6

逐批检验

首次放电比容量

每批1份

4.7.1

5.7.1

周期检验

首次充放电效率

4.7.2

5.7.2

周期检验

平台容量比率

4.7.3

5.7.3

周期检验

循环寿命

4.7.4

5.7.4

周期检验

6.4 取样方法

产品的取样方法按 GB/T5314 的规定进行。每批取样总量不得少于5 kg。

6.5 检验结果判定

6.5.1 产品的化学成分、Li 与(Ni+Co)
摩尔比、晶体结构、振实密度、粒度分布、比表面积和 pH 值及
水分含量等的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5.2 产品的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桶产品质量不合格。

6.5.3 按 GB/T 23365
规定的方法制成6支试验电池,任取其中3支电池做首次放电比容量和首次充

GB/T 26031—2010

放电效率的检验,若有2支性能都达不到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另取三支电池做重复试验,

若有2支性能都达到本标准要求,判该批合格。

6.5.4 按 GB/T 23366
规定的方法制成6支试验电池,任取其中3支电池做平台容量比率和循环寿命
的检验,若有2支性能都达不到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另取三支电池做重复试验,若有2支

性能都达到本标准要求,判该批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7.1 标志

铝塑包装袋表面不作标志,外包装桶上应放有合格证,其上标明:

a) 批号;

b) 承制方商标及名称;

c) 净重;

d) 本标准编号:

e) 检验日期;

f) 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

g) 防潮标志。

7.2 包装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用铝塑袋包装,热塑密封后装入外包装桶中,每桶净重约25
kg。

7.3 运输和贮存

7.3.1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损坏包装。

7.3.2 产品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受潮。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半年。

7.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分析检测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检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

8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数量;

c) 其他特殊要求。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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